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
*策问答
1医疗保障救助对象的范围和认定?
医疗保障救助对象范围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扶贫部门认定。
2医疗保障救助*策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医疗保障救助*策自年8月1日起在我市启动实施。
3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有什么优惠*策?
自年起,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
4门诊慢性病病种有哪些?
普通慢性病病种包括:高血压(3期高危及以上)、风心病、肺心病、心肌梗塞、各种慢性心功能衰竭、脑血管病后遗症(有严重功能障碍)、慢性中重度病*性肝炎、肝硬化、慢性肾炎、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严重肢体功能障碍或严重脏器损伤)、系统性红斑狼疮、癫痫、精神障碍、活动性结核病、帕金森病、器官移植术后治疗(仅限于使用抗排斥免疫调节剂)。
重大慢性病病种包括: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终末期肾病、重症精神病。5医疗待遇有哪些提高?
(一)门诊慢性病
门诊慢性病不设起付线,普通慢性病封顶线为元/年,报销比例为75%;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终末期肾病和重症精神病等重大慢性病封顶线15万元/年,报销比例90%。
(二)基本医疗保险住院
1、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
患者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起付线降低50%。
2、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
(1)在参保地县内乡(镇)卫生院、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保险*策范围内合规医疗费用报销90%。
(2)经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转往市级、省级及以上其它医疗机构的住院报销比例,仍按照参保地基本医疗保险原*策规定报销,但可享受《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
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实施细则》(秦人社[]77号)中关于大病保险住院报销、住院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住院医疗救助等报销救助*策。
(3)未经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转往市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的,合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报销比例为30%,且不得享受《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实施细则》(秦人社[]77号)中关于大病保险住院报销、住院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住院医疗救助等报销救助*策。
(三)大病保险
取消大病保险住院报销起付线,按照参保地大病保险住院报销比例报销,大病保险年度支付封顶线提高到50万元。
(四)医疗救助
1、门诊大额慢性病医疗救助
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具有18种普通慢性病和4种重大慢性病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合规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按*策报销后,合规医疗费个人年自付部分超过元以上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按70%的比例救助,年度救助累计限额不超过2万元。
2、住院医疗救助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保障救助对象住院费用(含同次门诊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的自付医疗费,由医疗救助资金按80%的比例救助,年度累计最高救助限额7万元。
3、重特大疾病住院医疗救助
患重特大疾病住院,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住院报销和住院医疗救助后,对超出住院医疗救助年度最高限额以上的自付医疗费,由医疗救助资金按90%的比例救助,重特大疾病住院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20万元。6门诊慢性病就医管理有何*策?
(一)适当放宽认定标准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原慢性病诊断医疗机构由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降低为乡镇卫生院。
(二)放宽门诊慢性病申报病种数量
对患有多种门诊慢性病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18+4”种慢性病保障范围内的,凡达到认定标准有几种认定几种,不同门诊慢性病病种对应相应病种限额分别享受待遇。
(三)增加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和取药量
适当增加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门诊慢性病可选定的医疗机构个数,至少允许两家医疗机构作为个人门诊慢性病定点。延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门诊取药量至2个月量。
(四)简化慢性病认定流程
贫困县要结合当地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患病情况,开设慢性病认定常设窗口,做到随来随受理,原则上每月评定一次。
(五)将乡镇卫生院住院期间到县级医疗机构的检查费用纳入同次住院医保支付范围
为方便群众就地就医,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期间,确因治疗必须,需要到上级医疗机构进行相关项目检查的费用可以纳入下级住院费用,按照下级医疗机构级别给予报销。
7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持社保卡可一次性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线”的“一站式”报销即时结算服务。
长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