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人员:
根据《衡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衡*办字号),现将年度门诊特殊疾病集中申报鉴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已参加桃城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患有门诊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
二、申报病种:
1、普通人员可申报病种:慢性心功能衰竭、高血压病(有心、肾、脑、眼底并发症之一)、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肺心病、脑血管病后遗症、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糖尿病并发症、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肌无力、甲状腺功能异常(甲亢、甲减)、再生障碍性贫血(18岁以上居民)、血小板减少性紫癜(18岁以上居民)、精神类疾病。
2、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可申报病种:高血压(Ⅲ期高危及以上)、风心病、肺心病、心肌梗死、慢性心功能衰竭、脑血管病后遗症(有严重功能障碍)、慢性中重度病*性肝炎、肝硬化、慢性肾炎、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严重肢体功能障碍)、系统性红斑狼疮、癫痫、精神障碍、活动性结核病、帕金森氏病、器官移植术后治疗(仅限于使用抗排斥免疫调节剂)、心脏支架术后、心脏起搏器安置术后、心脏搭桥术后、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重症肌无力、甲状腺功能异常(甲亢、甲减)、肾病综合症、脉管炎;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血友病、终末期肾病和重症精神病。
三、申报时间:年10月9日——10月27日。
四、申报